【大四】关于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5-23浏览次数:1338

各位同学:
      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,玄武支行工作人员定于5月27日(下周二)到我校办理毕业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(展期协议)业务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具体时间地点: 下午   1:00   九龙湖校区    J1-211
本次签协议的对象为2014届毕业学生(含2014年不毕业但贷款到期的学生)。
2、继续在本校读研的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。
3、在离校前可还清贷款的学生本次可不签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,但必须在6月15日前将中国银行《贷款结清证明》的复印件提交到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4、所有签协议的学生需要携带贷款时签订的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、个人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(卡)及其对应的“卡详细查询单”(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打印,交易代码“037440”或“037441”)、黑色签字笔。
5、签订贷款展期协议的学生,还需在6月15日前将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提交到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6、请相关学生务必准时参加,以免影响自己毕业离校手续的正常办理。
7、当天院(系)负责老师会到场,组织指导本院(系)学生签协议。 
 
 
中国银行玄武支行:洪武北路127号
联系电话:84723331-351;     移动电话:15312995542、18951622102
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4室
联系电话:025-52090282;     Email:jshi@se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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