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2级】关于2016届毕业生统一拍摄数码相片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3-24浏览次数:800


    根据上级要求,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与电子注册使用同一张数码相片,因此需要每位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拍照,否则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,也会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,请大家引起重视。
一、面向对象:
    各院系2016届本科预计毕业生(四年制专业2012级在校在籍本科生,五年制专业2011级在校在籍本科生)
二、拍照安排:
拍照日期:2015年3月28日(星期六)
 
拍照时间:8:00-17:00(九龙湖)    8:00-12:00(四牌楼)
 
拍照地点: 教四104、教四204、教六104、教六204(九龙湖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前工院(北)一楼展厅(四牌楼)
三、拍照要求:
1.请着白色上衣,并注意仪表整洁。
2.拍照时需带本人二代身份证、一卡通(或学生证)并进行登记,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注册,如没有身份证应尽快解决(如无身份证的,户口在校内的同学可到保卫处查身份证号码,户口在校外的同学请到户籍所在地查身份证号码)。
3.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,拍照时需交纳拍照费每位同学十二元(将于本周在一卡通扣费,请各位同学及时充值,确保扣费时一卡通内有足够余额)。
 因费用上报省教育厅将无法退费。务必请同学们按规定时间拍照,未按时拍照学生请在8月1日-12月20日(周一至周五),到上海路203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照相。过时将重新交费拍照,所造成的损失,由学生自己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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